毒販引誘涼山布拖縣4名女童在其體內運毒 最小11歲
法制網(wǎng)昆明10月23日電 記者 劉百軍 通訊員 楊漢申記者今天從云南省龍陵縣公安局獲悉,該局近日查獲一起人體藏毒案。讓民警感到憤慨的是,查獲的4名女童竟被販毒分子當作運毒工具從事運輸毒品犯罪活動。
10月14日,該局勐糯派出所獲悉,“有人運輸毒品途經(jīng)該所轄區(qū)”。獲取情報后,該所迅速組織民警在該縣勐糯鎮(zhèn)海頭村岔路口設卡查控。當日11時30分,一輛號牌為云S64579微型面包車途經(jīng)卡點時被民警查獲,通過盤查,民警現(xiàn)場查獲4名四川籍女童,經(jīng)盤問獲悉,4女童系四川省布拖縣人,彝族,最大14歲,最小的才有11歲,4女童交代,她們受四川一位不知名的“阿姨”的引誘,以1萬元人民幣為誘餌,到云南邊境地區(qū)“運貨”,4女童先是被“阿姨”帶至云南麗江,后又從麗江被帶至臨倉市鎮(zhèn)康縣勐捧鎮(zhèn),10月14日,“阿姨”讓4名女童將“貨”吞入腹部,之后又將4人送上一輛微型車,上車后,“阿姨”告訴4女童,自己在保山市隆陽區(qū)客運站門口等候4人。會面后結伴將“貨”運回四川。事成后,4女童將獲得事先承諾的1萬元“勞務費”。
10月15日,4女童在民警的監(jiān)控下,從體內排出毒品海洛因320粒,凈重1390克。
10月18日,4名女童交由女童家屬帶回四川。目前,“阿姨”等重要販毒嫌疑人正在公安機關的跟蹤追查中。
辦案民警趙宏斌介紹,由于四名女童屬于未成年人,被查獲時,甚至不知道她們體內藏匿的“貨”就是毒品,更不知道運輸毒品是一種違法犯罪行為。趙宏斌提醒,廣大民眾在日常生活中要切實履行起自己的監(jiān)護職責,發(fā)現(xiàn)打著“春游觀光、金錢引誘”幌子惡意接觸未年人的“陌生人”,應及時向警方報警,嚴防未成年人被毒販利用。
源于四川在線/圖源于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