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會東縣一男子醉酒摧花 被拘10天
4月30日凌晨,涼山州會東縣男子熊某喝醉后,發(fā)“酒瘋”大肆摧花,將會東縣城北三鑫大道一段上擺放的17盆560余棵鮮花、4盆4棵紅聚木、128棵常青藤拔出、踩踏。最終,該男子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罰款1000元、賠償被毀花木損失1600元。
4月30日凌晨1時23分,會東鎮(zhèn)派出所巡邏民警巡邏至城北三鑫大道一段時,看見一個喝醉酒的男子與一朋友徘徊在街道中間的臺式花池邊,醉話不斷,手腳更是不老實,不停地將當日早晨剛栽下去的一叢叢鮮花、綠化樹木肆意地用手拔出丟在地上,并用腳不停亂踩,而地上早已一片狼藉。巡邏民警當即將這名醉酒男子帶回派出所。男子稍微清醒后交代,他姓熊,現(xiàn)年25歲,系內江市東興區(qū)永福鄉(xiāng)玉泉山村4組村民,在會東縣城某家電公司上班,因為晚上和朋友一起喝完酒,逛街時酒勁上來,失去理智才干出這樣的事。
會東鎮(zhèn)派出所針對熊某的行為及破壞花木造成的經濟損失等情況綜合勘查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熊某以尋釁滋事行為對其進行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這也是該縣首個因破壞城市綠化花草樹林而受到拘留的治安案件。
彭家興 成都商報記者 羅本平
源于四川在線/圖源于百度圖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