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春火災防控方案
冬春火災防控方案
========
11-10
為切實加強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維護我市消防安全形勢穩(wěn)定,特制定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在市委、市政府統(tǒng)一領導下,動員社會各方力量,依法排查整治火災隱患,廣泛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加強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全力做好滅火救援準備,不斷健全火災防控體系,確保全市不發(fā)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確保重要節(jié)日、重大活動期間不發(fā)生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為全國“兩會”以及重要節(jié)日創(chuàng)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
二、工作時間
2015年11月3日至2016年全國“兩會”結束。
三、組織機構
為確保本次活動的順利進行,現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劉寶琳為組長,市公安局局長陶水龍為副組長,各鎮(zhèn)、辦主要領導、市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華陰市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負責安排部署、組織協調和全面指導專項行動,并成立督導組,定期對各單位工作情況檢查督導。辦公室具體負責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督導考評、信息報送、通報工作情況等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強化火災隱患整治
1、人員密集場所。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違規(guī)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違規(guī)搭建使用燃燒性能達不到A級要求的彩鋼板建筑,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等問題。
(1)社會福利機構及幼兒園、托兒所。重點整治場所設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要求,員工消防培訓教育不到位等問題。
(2)勞動密集型企業(yè)。重點整治單位重大火災隱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實,居住場所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合用等問題。
(3)公眾聚集場所。重點整治儲存或違規(guī)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擅自關停消防設施設備,門窗處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等問題。
2、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重點整治工程未經消防設計審核驗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控制室等重點崗位值班操作人員未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未確定重點部位并制訂滅火應急預案等問題。
3、高層地下建筑。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運行和維護保養(yǎng)不到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未按規(guī)定持證上崗等問題。
4、城市大型綜合體。重點整治建筑消防設施運行和維護保養(yǎng)不到位,防火防煙分隔、避難走道、安全疏散設施不符合規(guī)范要求,兒童娛樂場所設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規(guī)定要求,未結合實際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等問題。
5、文物古建筑及國家級旅游景點。重點整治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不落實、分工不明確,未結合實際制定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未按要求建立消防管理隊伍及消防應急救援力量,未落實3分鐘到場處置初起火災要求等問題。
(二)強化消防基層基礎工作
1、開展消防安全評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要針對我市開展全面細致的消防安全調研和分析評估,摸清本地區(qū)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huán)節(jié),掌握公共消防安全高風險區(qū)域情況,尤其是對轄區(qū)內石油化工企業(yè)、易燃易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要做到情況清、底數清,并研究提出針對性對策意見。分析評估情況要向我市政府專題報告。
2、制定落實消防規(guī)劃。全面推進編制“十三五”消防事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并推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以及新型城鎮(zhèn)化等各級各類規(guī)劃體系。住建部門應根據消防安全評估結果組織編制和修訂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中消防專篇內容,科學規(guī)劃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教育培訓基地等內容。
3、推動建設“微型站”。各街道辦事處和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要利用單位已有的消防組織,在城區(qū)建立有人員、有器材、有戰(zhàn)斗力的“微型站”,按照“3分鐘到場”要求劃定最小滅火單元,建立相應的快速指揮調度體系,加強初起火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2015年12月底前,要有50%建成“微型站”;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結束前100%建成。
源于查字典網